红迷朋友们,大家好!前面,曹立波老师在《红楼十二钗评传》中为我们讲解了红楼梦人物林黛玉、薛宝钗、贾元春、贾探春,让我们对她们有了一个深刻的理解,接下来曹老师将会为大家介绍红楼梦人物史湘云的身份、湘云之貌、湘云之情、湘云之才和湘云结局,通过大量的事例与详细的分析,让我们对金陵十二钗第五位史湘云由表及里将有一个更加清晰而完整的人物形象的理解及审美鉴赏。

史湘云身份
史湘云在金陵十二钗中位居第五,仅次于婚恋故事的核心人物宝钗、黛玉,以及贾府两个贵为妃子的小姐元春、探春。史湘云是贾母史老太君兄弟的孙女,也是侯门之女。从护官符上看,有“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形容史家的显赫。但史家虽然显赫,湘云却很贫寒,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不能不令人感叹这位红颜的不幸。
史湘云判词
小说第五回对湘云判词的描述是:
画几缕飞云,一弯逝水。其词日:
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
先看画面。
画上“几缕飞云,一弯逝水”,有水有云,暗含湘云之名。“飞云”“逝水”皆非长久之物,隐喻斗转星移、人事已非。烟消云散、流水不返的背后,读者不难看出这位有着魏晋名士般豁达胸怀和乐观态度的女子,最终也同大观园中的其他女儿一样,难逃凄凉落魄的悲惨结局。
再来看判词,从出生到暮年,湘云的判词概述了她的一生。
“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关于湘云的身世,小说中并无正面描写,判词的前两句对此作了些许补充。“襁褓”,是婴儿裹体的被服,此处指年幼。“违”,指丧失、死去。由此可见,湘云自小父母双亡,寄居在叔婶家,因而金陵世勋史侯家的富贵对她来说并没有什么用处。从小说中可以得知湘云由叔父抚养成人,婶子对其极为苛刻,虽然贵为小姐,却要像丫鬟般辛苦劳作。如此高贵的出身,如此尴尬的处境,她却没有养成林黛玉般的多愁善感,生活得乐观而又潇洒。性格与身世的反差凸现了独属湘云的顽强之美。
“展眼吊斜晖”,“展眼”,一转眼、一瞬间;“吊”,凭吊,对景伤感;“斜晖”,即夕阳,暗指湘云的晚年。从后面的《红楼梦曲》中可知,湘云后来是“厮配得才貌仙郎”,只是好景不长,夫妻生活短暂。
“湘江水逝楚云飞”,“湘江”指舜的两个妃子娥皇、女英哭他的地方;“楚云”指宋玉《高唐赋》中写的楚襄王梦见巫山神女,能行云作雨。这里的湘江和楚云,暗含了湘云的名字,而飞逝则写她的不幸,由此可以想见她晚年是很凄惨的,也有学者认为云雨飞逝暗示了湘云婚事的不幸。
闲云野鹤一般的史湘云,她的居处是读者比较关心的问题。湘云到底寄养在哪位叔叔的家里?究竟是忠靖侯史鼎,保龄侯史鼎,还是保龄侯史鼐家呢?她到贾府的暂居之处又在哪里?这些细节问题,需要一一解释。
收养史湘云的叔叔到底是史鼎还是史鼐,这一问题需要结合版本异文的流变来考察。史湘云出身金陵望族史家,她是贾母的侄孙女。小说第四回介绍史家:“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甲戌本侧批写道:“保龄侯尚书令史公之后,房分共十八,都中现任(住)者十房,原籍现居八房。”史太君贾母是史公的女儿,贾母的兄弟当为湘云的祖父,庚辰本中写到他的三个儿子,一个早亡的湘云之父,一个是忠靖侯史鼎,一个是保龄侯史鼐。史鼎和史鼐的排行顺序当依《战国策·楚四》所云:“故昼游乎江河,夕调乎鼎鼐。”鼎为长,鼐为幼。所以,庚辰本写到“小史侯家”,第二十五回宝玉凤姐出事后,“次日王子腾也来瞧问,接着小史侯家、邢夫人弟兄辈并各亲戚眷属都来瞧看”。还写到“小侯爷家”,第三十七回写“宝二爷要打发人到小侯爷家与史大姑娘送东西”(程本同)。若与第四十九回联系起来看,这“小侯爷家”应指史鼐家。但到了程甲本等版本中“保龄侯”和“史鼐”都不见了,一律改为忠靖侯史鼎。
收养史湘云的叔叔,人名和头衔都存在版本差异。归纳起来大体有三种异文:一是保龄侯史鼐,二是保龄侯史鼎,三是忠靖侯史鼎。文字差异出现在小说第四十九回。庚辰本是这样写的:
谁知保龄侯史鼐又迁委了外省大员,不日要带了家眷去上任。贾母因舍不得湘云,便留下他了,接到家中,原要命凤姐儿另设一处与他住。史湘云执意不肯,只要与宝钗一处住,因此就罢了。
这段话传递的信息很明确,史湘云寄养在保龄侯史鼐家,由于“迁委”,即官职调动的原因,他要到外地上任,需要带家眷,史湘云也应随去。但“贾母因舍不得湘云,便留下他了,接到家中"”。如果不是叔叔迁到他乡,在“都中”有“家”的史湘云是不会常住贾府的。然而,在第二类版本中,这个“迁委了外省大员”的叔叔则改换了名字。戚序、蒙府、列藏、甲辰等本都作“保龄侯史鼎”,甲辰本缺“保”字,只写了“龄侯史鼎”。值得注意的是,蒙府本在这段正文旁边有一条侧批:“史鼎未必左迁,但欲湘云赴社,故作此一折耳。莫被他混过。”正文和批语中都明写“史鼎”,显然不会是笔误。这类版本中,将“保龄侯”保留着,将名字由“史鼐”换成了“史鼎”。到了第三类版本中,这个“迁委了外省大员”的叔叔则是“忠靖侯史鼎”。以杨本(梦稿本)、程甲本、程乙本为代表。这类版本将“史鼎”的名字与“忠靖侯”的头衔协调起来了。
其实在《红楼梦》的第十几回曾写到忠靖侯史鼎。第十一回“庆寿辰宁府排家宴”时,各位王侯来宁府贺寿,其中有“南安郡王,东平郡王,西宁郡王,北静郡王四家王爷,并镇国公牛府等六家,忠靖侯史府等八家”。这里,忠靖侯是史府的代表,也是八家侯门的代表。第十三回写秦可卿丧事时,“忠靖侯史鼎的夫人来了”。在此处,多个抄本都有批语。甲戌本:“史小姐湘云消息也。”戚序本:“伏史小姐一笔。”庚辰本上“伏史湘云”四字抄成正文。甲辰本:“伏下文史湘云”,“史湘云”三字为正文。到了刊本当中,程甲本、东观阁本都在“忠靖侯史鼎的夫人”后,加了“史湘云”三个字,似将批语混入正文中。可见,这些版本都将“忠靖侯史鼎的夫人”与史湘云联系在一起。且不说收养问题,小说首先在强调,忠靖侯史鼎是史湘云这一家族的代表。至程乙本,直接改为“史鼎的夫人带着侄女史湘云来了”,是修订者在统稿中与后文(第四十九回)综合考虑所致。
,《红楼梦》的构思和修订过程中,初期人物设置一般较多,后来为了情节的集中和主题的突出,会出现将两个人物合并的现象。王熙凤的女儿大姐和巧姐,后来合成一个,将名字由“大姐”改为“巧姐”,就是突出的例子。在版本传抄和修订中,大姐和巧姐两个女儿同时出现的版本较早,庚辰、己卯、甲戌等有此类现象;只保留一个的,从戚序本开始,程本更为明显。似乎是同样的道理,史湘云的叔叔,在作者早期的构思中,是两个人,忠靖侯史鼎和保龄侯史鼐,庚辰本上分得很清楚;但在以戚序本为代表的几个版本中,呈现出将二人合并时的过渡状态的文字,即出现了“保龄侯史鼎”,也就是说人名为一个,但头衔还是两个。到了程甲本程乙本中将人名和头衔都统一起来,史湘云的叔叔只剩下“忠靖侯史鼎”了。
总之,无论史湘云的叔叔是两人还是一个人,无论是史鼎,还是史鼐,若从其父亲为长兄而论,史湘云寄养在叔叔(小史侯)和二婶婶家,都是可以讲得通的。从第二十回到第四十九回,她在贾府来去无定,诗社成立也未能参加。而后来的一些回忆中,追述史湘云幼时也曾在贾母身边,由袭人服侍过。第二十回初到贾府时住在绛云轩,与黛玉在一处。待第四十九回叔叔举家迁到外省,居无定所的史湘云住进了大观园,贾母“原要命凤姐儿另设一处与他住,史湘云执意不肯”,所以她住在了宝钗的蘅芜院。
至此本文结尾,我们对红楼梦史湘云的身份有了一个更加清晰而深刻的理解,欲了解湘云之貌、湘云之情、湘云之才和湘云结局如何,欢迎关注李红祥博客网,继续品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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